当前位置:首页 >

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关于对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关于对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省属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

  为认真做好2017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工作,及时了解测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切实加强对测试工作的指导,确保测试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测试与考核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的测试工作组织情况,以及各职业院校对测试工作的实施情况等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参加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其所属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省属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

  二、督导内容

  1. 督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对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组织安排情况;

  2.督查各职业院校对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

  3.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职业院校开展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工作;

  4.调研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职业院校开展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三、督导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分组

  本次督导分市县组和省属院校组。根据督导工作量,按照回避的原则,督导专家分为13个市县组和6个省属院校组。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每个市县组要听取所督导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的工作汇报,并现场督导至少1所市属学校、2个不同县区所属学校(包括省直管县(市)所属学校);每个省属院校组要听取所督导学校的工作汇报(或书面汇报),并现场督导至少3所院校;以上现场督导的学校以省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为主。

  五、相关要求

  督导时间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测试时间段内。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与相关测试单位协调自行确定。

  各督导组要高度重视督导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督导,指导测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

  各督导专家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督导人员的工作,充分提供督导所需的各种条件保障。督导专家在现场督导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用由督导专家所在单位按有关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要撰写督导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1月3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以下邮箱:jcb65900971@163.com